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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药不能止于“曝光”和“温馨提示” 2011-04-24


  10月11日,22家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被药监部门曝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称: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亚心网,10月12日)


  “假药品”之猖獗,你我都有体会。很多时分浏览网页,稍不注意就会“被进入”一些“假药品”所在的网页。细心想来,“假药品”之所以能够飞快引起舆论聚焦,一方面是因其跌破常规的低价诱惑,另一方面也因“假药”损人利己,招致舆论不满。


  国家有关机构及时曝光22家发布虚假药品的“假药品”名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本着为民负责的态度温馨提示市民,要提防“假药品”陷阱。然而,除了给予曝光,除了温馨提示,我们是否该反思“假药品”事件背后更多待挖掘的信息?


  首先,网上为何会出现大量“假药品”网站?很多门户网站求生活谋利益心切,对网络信息发布工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一些不法分子造就了信息乘虚发布的温床。这就要求一些网站和网媒需要有一颗为民服务的责任感,不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腐蚀、放弃整个网站、整个网络媒体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其次,公众为何热衷相信“假药品”?现实中昂贵的医药费、住院费无疑是其直接诱因。很多城乡中低收入者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绕开正规药店和医院,相信“价药品”的网站。所以,国家政府需要连续普及医疗保险制度,连续增加公共财政平衡现有昂贵的医药费用,使每一个公民得以享受最廉价、最优质的公共医疗服务。


  第三,网络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反思。为何曝光虚假“药品”的首先不是网络监管部门,而是食品药品监督局?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网络监管部门应当放低姿态,真正审核和监督网络药品药店的滋生和成长,发现“假药品”,或者可疑网站应配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严惩。毕竟,药品质量无小事,人民利益无小事。


  所以,打击“假药品”远不应止于“曝光”,也不该满意于“温馨提示”。相反,应在国家力量范围内形成政策平衡和制度合力,生成多角度、多层次、多网络的打假监督机制,继而加大医疗领域投入和公共卫生开支。唯有如此,“假药品”才不会连续猖狂损人,公众才可能得以共享优质医疗服务。(原标题:整治网上假药品,曝光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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