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资讯 > 房屋公共部分漏水 业主应承担维修费用

房屋公共部分漏水 业主应承担维修费用

https://www.biud.com.cn 2014年06月11日11:56 家居装修知识网  

  市民项先生:他住江宁区顺达佳苑小区。小区出新后,将房屋防水层破坏了,导致家中漏水,向物业反映,但没有得到解决。

  江宁区住建局:经核实,顺达佳苑交付于上世纪90年代,已过5年质保期,该小区已无维修基金。经现场查看,房屋漏水地点为楼顶,属房屋共有部分,且不是小区出新造成。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共有部分的维修应由部分共有业主共同承担。漏水处维修约需2000元,涉及12户业主,平摊到每户约160元。12户业主中,2户同意平摊费用,6户不同意,4户未表态。经协调,物业同意出面维修,但业主们应承担维修费用,同时需要补齐所欠物业费。

相关知识

房屋公共部分漏水 业主应承担维修费用
物业纠纷90%因拖欠物业费 业主将拒交物业费作为筹码不合法
武汉道博被投诉擅改房屋设计结构 增加公共维修费用
精装修住一年频频漏水业主向开发商索赔遭拒
住宅维修资金应该怎么用?
5000亿住宅维修资金该怎么用 6情况可申请应急
全国收缴5000亿元 住宅维修资金应该怎么用?
石家庄住宅维修资金15年使用率3.7% 支招合理使用
济南永大颐和园房屋保修期内漏水 物业拒绝赔偿
维修费用谁来承担 物业有说法

本文来自 家居装修知识网 房屋公共部分漏水 业主应承担维修费用 https://biud.com.cn/news-view-id-389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