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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具原创设计缺少第三种推动力量

https://www.biud.com.cn 2011年04月26日18:02 家居装修知识网  
一、原创家具的范围界定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原创主要是指在家具产品的功能和装饰或美化的设计方面而言的。

  对于家居家具的原创,我们首先需要有正确的理解,即现阶段消费者所需要的原创家具已经主要不再是重新从无到有的彻底创造性的家具,而是在充分理解和继承前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合理创新,使之在功能上更完美,审美上更适合于当代消费者需要的家具产品。

  家具的功能性原创设计

  在家具产品的功能方面,人类几千年来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再过几千年也不会过时,因为家具的功能是为了适应人类自身的身体结构而设计的,而人类身体结构即使经过了几十万年也许也是很少会有什么变化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产品功能设计的创新就没有了余地。因为,消费者在不脱离家具主体功能的情况下也还有其它更高级功能的需要,而且这些需要又具有层次上的差异和总是处于永不停止的发展变化之中的特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分化,不同的消费者对这些高级功能的不同需求又为产品功能层面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所以,产品高级功能的个性化创新并不会因为传统而受到束缚。相反,它为现代家具功能的创新设计提供了向更高层次攀登的坚实基础。因此,作为家具设计师必须充分理解产品功能创新的真正意义所在,认真掌握好既有家具功能的设计知识和原理,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家具设计工作变成天马行空和没有现实意义的幼稚行为。

  家具的审美性原创设计

  人类对各种事物最初级的美感源于对事物实用价值的的情感认同。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持续认同的美感会上升为直觉美感——即对实用价值的忽略而直接进入情感认同的状态。直觉美感还会进行形式转移——即将对一事物的形式美感转移到另一事物的现象——这便是装饰或美化设计产生的原因。

  与其它任何人类认为美的事物一样,家具最基本的审美价值也是源于人们对实现它的使用功能的外在形式的情感认同而产生的。而高级审美功能则是通过对其它事物的某些外在特征转移到家具的外在形式中而实现的。

  实用价值所产生的美感始终是事物美感的核心或基础,任何事物只要脱离了它,其它转移过来的形式美感也都会失去它作为提升事物审美价值的意义。所以,家具的美化设计不应该以牺牲家具的功能价值为代价,而应该将功能和美感进行完美的结合,最大限度的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家具的各种功能具有充分的理解,并且需要对各种家具固有的风格特征和目标消费者的审美偏好具有深刻的认识。

  如何界定抄袭与原创?

  模仿与学习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模仿也是人类进行任何创新或创造的必经过程和必要基础。事实上,世界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造”,有的只是创新。所谓创新也就是对已有事物和知识的加减乘除而已。

  二、 中国家具产品缺少原创吗?

  在人类的一切创造活动中,主体––人的自我价值意识,始终是指引人类活动和评价人类的一切创造活动成果的意义的不二标准。市场经济中的一切经营活动最终的评价依据都是由其意义主体––即消费者所决定的。这是任何商业经营和管理者首先需要明确的。所以,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判断一个行业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产品的创新,都首先需要确立消费者作为主体的地位。因此,从商业经营的角度来说,一切对顾客乃至对整个民族素质的抱怨都是无知的,而一切想强加给他们的标准都是不利于商业目标的实现的,成功的唯一出路就是好好下功夫了解和迎合目标顾客内心的标准。顾客就是上帝––这是绝对的真理。上帝是不容任何人指责的,这不容任何人辩驳。

  国内家具行业目前是否需要加强产品创新能力,其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我认为,完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来作出准确的推断:

  第一种方法是看市场上已有创新产品的市场效果如何,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判断方法。

  在这些新产品中,只要有一部分的产品因为款式新颖而畅销的话,那么就说明消费者是具有对原创产品的需求的。(这其中即使有许多创新产品的市场表现差强人意,那也只能说明创新机制或方法本身存在问题。)还有就是,通过对这些产品的档次和消费者特征的统计与分析也可以判断出不同细分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求强度和对产品创新的大致需求方向。

  从目前国内外市场的情况来看,市场对新产品显然是很欢迎的,只是不同的消费者对不同产品档次和风格的创新要求有所不同罢了。但是,我们的家具企业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创新能力,要不然的话,家具行业怎么可能会模仿成风,又怎么会那么热衷于全世界到处跑呢?

  第二种方法是多了解一些实际的顾客他们购买新家具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对于目前国内大多数家具消费者来说,使家居环境更加美观显然是添置新家具最为重要的理由,而对于品质和功能的追求在购买决策中只是处以前提性的地位(即在消费动机理论中称为基础性或保健型消费动机)。

  第三种方法是通过观察或研究消费者生活方式的变化来判断消费者是否具有对家具求新求变的主观愿望或潜在需要的方法来判断。

  消费者生活方式的变化主要由经济、职业和消费生活环境三大因素所决定。家具消费作为改善家庭生活环境仅次于房产消费的最重要项目,在国内经过了持续十来年家庭住房拥有率和人均面积的快速提升之后,必将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而以文化阶层、管理阶层、工商业者阶层为主干的中产阶层人口规模的迅速增长又为家具产品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强大的市场需求。另外,随着国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升,与家庭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许多产品在围绕审美创新方面均已得到了很大发展的情况下,消费者又如何抵挡得了对家居环境具有如此重大影响的创新家具产品呢?

  所以,无论从以上那个判断方法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消费者市场都是欢迎创新家具产品的。而作为本土原创家具,只要能够迎合本土消费者的审美情趣,自然比照搬国外家具更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因为,消费者的审美价值观不仅仅具有国际性的内容,更具有根深蒂固的民族性文化情结,要不然的话,那么多国际大品牌的经营策略为什么要进行本土化的努力呢?(曾经有许多行业,譬如家电、啤酒、电脑等,在开始时都是由洋品牌垄断的,可后来本土品牌都把它们取代了,于是许多跨国企业认识到了本土化市场文化战略的重要性,纷纷进行了本土化的探索,结果部分品牌又重新占领了高端市场。)

  三、中国家具原创缺少第三种推动力量

  企业家迫切希望原创

  外观作为决定家具产品是否畅销的第一因素,企业家们自然是非常重视其创新产品的开发的。但是,作为设计师,往往会私下抱怨老板一方面急迫希望他们能够设计出新颖的产品来,然而另一方面又总是在打击他们的原创精神——否定他们的作品,而且在设计投入方面也非常的小气。其实,这也不是老板们的错。因为,作为经营者,老板们自然希望其一切投入都能够有较高的利润回报。所以,在设计师们并不能证明自己比企业家们具有更准确预测新产品市场前景的情况下,企业家们自然是宁愿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而不可能把决策权交由充满理想和浪漫主义情怀的设计师们的。

  设计师们总会认定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市场的认可,只是老板对设计外行,没有眼光,所以不看好自己的作品罢了。其实,又有哪个设计师会认为自己喜欢的作品会没有市场需求的呢?但这通常都是因为自己对自己作品注入了深厚情感而做出的主观判断而已。

  即使设计师自身具有很高的审美能力,但他并不能代替消费者进行审美。因为,消费审美是个人价值观的体现。而每个人的价值观又是由其资源、地位、性格、成长环境等许多因素所决定的。因此,不同的消费者对家具的审美标准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之间的收入、文化和性格的差异对审美价值观的影响是最为明显的。

  企业家和设计师都不是研究消费审美价值观的专家,因此事实上都很难对目标消费者的审美需求作出准确的估计,所以也就无法代替消费者去评价任何一件家具设计的美丑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业家对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具有绝对的决策权,因此企业家的市场经验和主观看法往往就成了影响产品创新的最主要因素。

  设计师努力追求原创

  设计出个性鲜明,而且广受市场欢迎的作品是每一个家具设计师的职业理想。但他们往往会固执的认为,自己喜欢的消费者也一定会喜欢。当他人或市场不认可自己的作品时,他们在内心通常会抱怨他人缺乏品味或眼光。还有,很多设计师对那些大师们的设计理念和作品往往表现出盲目崇拜的地步。因此,在设计工作中总是跳不出既有的框框,于是做出来的作品总是带有明显的模仿甚至抄袭的痕迹。

  有高市场价值的原创作品不仅是熟练的设计技巧而且还是深刻的把握住了产品的功能内涵和目标消费者审美心理的集中体现。

  设计技巧方面功底的深浅是决定一个设计师形式创新能力的第一要素,这取决于学校的专业教育水平,以及设计师自身的进取心和天资。

  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和地方,有形式创新设计能力的设计人才都是不会太缺乏的。各地区之间设计师的创新设计能力的差异一般不是表现在形式创新能力上,而是表现在对产品内涵的把握深度和对目标消费者审美情趣的认识方面。

  对产品内涵把握缺乏深度的设计师在设计作品时往往表现出注重外在形式的变化而容易导致创作偏离正题的现象。由功能而产生的样式是任何产品美感的第一来源,也是其他任何形式美感向产品转移后继续保持其美感并对产品整体美感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的前提条件。所以,形式作为功能实现不可或缺的要素,在设计中如果一味的追求它的样式变化而忽视其基本原则的话必将导致设计创新意义的丧失。

  对目标消费者审美情趣的把握能力是决定家具设计原创力的最后一个因素,也是当代家具设计最具决定性意义的因素。因为,一方面,大多数品种的家具功能设计均已比较成熟;另一方面,家具产品的审美价值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都已经是购买决策的最主要依据。

  谁来洞悉消费者的审美规律?

  目标消费者对家具的审美要求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可能指望通过访问消费者就得到答案。因为,对未知产品样式的审美需要是潜在的和不可直接意识到的。这就像女人买衣服,货品还没有摆在她们面前时,你问她们喜欢什么衣服,并试图以此来指导服装的设计的话那是徒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对商品的审美是没有规律或这种规律是没有办法把握的。因为,任何审美都是有其潜在的因果关系的,只是这种潜在的规律的发现需要有心理学、哲学、道学、美学的知识基础,以及长期的生活观察和研究才能胜任罢了。

  作为设计师,最需要的是创造精神。虽然,任何创造都是有条件限制的创造,但这种极其深奥的学究式逻辑思维工作必然会影响他们的设计创造思维。另外,即使设计师自身对目标顾客的审美规律有了透彻的认识,但现代家具设计作为艺术成分占很大比例的工作,融入设计师大量的主观情感是必然也是必须的。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主观的、情感的。然而,作为融入了自身大量主观情感的作品,再要求自已对其进行客观、理性的判断那显然是很难做得到的。

  企业家的主要职责是战略层面的决策,而不是各种具体经营或管理手段的实施者或计划者。所以,产品开发的各种学问并不是他们需要去研究的。虽然,只要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都可以由他们来决策,但决策的依据和分析过程还是要有专门的人去研究的,他们所要做的只是判断逻辑上和事实来源上的可靠性。当企业在缺乏这样的人才或企业家不太信赖下属的能力时,靠自己的经验、直觉和主观意识去进行决策,那也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因为,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又有谁会愿意去做无谓的冒险呢?

  所以,关于消费者审美规律的研究以及对设计作品的市场价值评估必须由另外的人来担当,而他们就是品牌战略专家。目前,家具行业无论在产品创新还是品牌经营管理方面都还普遍的缺少这样的人才支撑。

  品牌战略专家的职责是什么?

  简单的说,品牌战略研究工作的功能主要包括三大方面:

  第一、通过对基于产品的各种消费动机(包括产品、服务或消费文化)进行发现和分类,以及对同类品牌的战略解读,解决自身品牌作为商品的一种形态如何合理的选择目标消费群体以及发现他们与产品核心价值相关联的需要(意识与潜意识)并进行取舍的问题,而这些工作就是品牌战略规划工作;

  第二、品牌战略规划方案只是指明了品牌发展的总体方向,但并不是具体的行动路线——品牌(包括产品、服务、消费文化)的设计、生产、营销和传播等。所以,为了确保品牌能够朝着既定的战略方向发展,使之在最大限度上形成一股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品牌战略研究者还要对这些策略的制定和表现方式进行专业的评估,乃至决策。而这些工作便是品牌战略管理;

  第三、由于品牌战略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竞争环境总是处于变化之中的,而这种变化是由于各竞争品牌的战略实态和势态的发展所造成的。所以,密切关注各主要竞争品牌的各种重要的市场举措,解读它们潜在的战略意图和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便在必要时修正自身品牌的战略方向就成了品牌战略研究人员的日常功课了。这些工作便是品牌战略竞争环境的研究。

  如何用好品牌战略人才?

  在品牌战略研究人才比较稀缺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从外部聘请顾问的方式来提高自身对品牌(包括产品、服务或消费文化)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如果能够聘请到称职的品牌战略总监,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不过,作为企业家一定要给予这样的人才充分的自由和自主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因为,品牌战略的研究工作带有高度学术性的,而学术研究最需要的就是独立、自由、自主。否则的话,也就很难充分发挥他们对企业的重要价值了,这可不是企业家们所希望的啊。

  刘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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