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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回迁户签约10年未拿到房 周边房价涨5倍

https://www.biud.com.cn 2016年06月06日08:56 家居装修知识网  

“这是我的房子,快十年了,我进不去。”5月16日,回迁户李先生指着安德路77号院的1号楼无奈地说。

安德路77号院原属于北京市西城区一些单位的家属宿舍,被定为危改项目后,由北京市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恒远公司)着手进行拆迁重建。2007年,原安德路77号院的大部分居民与恒远公司签订了拆迁协定及回购合同,约定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交付并办理1号楼回迁,实际上,直到现在仍有20户没有实施拆迁。

除了回迁房外,77号院项目还有一批商品房用做销售。

2011年9月30日才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恒远公司,早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了77号院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购房者们以支付30%-100%购房款的方式与其签订了《投资协议》,后陆续就其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了《购房确认书》。

截止目前,距恒远公司拿到预售许可证5年过去了,拆迁户搬离77号院也已10年,没有人拿到房,也没有人实现回迁,“我们很多人现在都是租的房子。”回迁户韩某说。

十年间,回迁户和购房者不断向多个部门上访,但收房依然遥遥无期。有一些购房者已经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了与开发商的协议,但更多的还是希望拿到房子。而此间,项目周边的房价上涨超过5倍。“目前项目的地下车库只完成了框架,水电都没有通,场地也没有平整。现在也没法施工,开发商不给钱,项目也被法院查封了。”项目的承建方中宇盛业工作人员说。

“占领”安德路77号院

5月16日下午1点,记者赶到安德路77号院时,林家胡同入口处已经扎了数处帐篷,原77号的拆迁户们在此聚集要求要回自己的房子。一位戴着扩音器的民警劝阻这些端着盒饭的回迁户们让开道路。马路对面停着的大巴车里,坐满了安保人员。

一周后的上午,77号院的铁门外又聚满了另外一批购房者,几名购房者强行撬开铁门,“大家快进去!”但随后被治安人员制止。

安德路77号院是一个配置了商品房的旧改项目,但此前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协议的回迁户和购房者都没有拿到房子。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和沟通无果之后,他们决定冲进仍被铁皮围栏隔离起来的楼盘,直接入驻。但因为种种原因,这种占领,更多只是一种象征。

这场集体“占领”事件的源头要追溯到2007年,安德路77号院的危改项目由恒远公司开始着手拆迁重建。

同年,计划回迁1号楼的原安德路77号院的居民与恒远公司签订了拆迁协定及《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危改小区购房合同》,约定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交付并办理回迁。

恒远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拿到了由西城区房管局颁发的京建西拆许字[2007]第55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注明由西城区建设拆迁所实施拆迁,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并于同日发布了拆迁公告。

实际上,计划回迁3号楼的王大爷家的房子是2011年被拆的,据不少回迁户回忆,“这个项目光拆迁就拆了好多年”。

“外孙在这上学,我们在这租房住,一个月6000元。我们很多人都是这样。”回迁户李先生说。

除了回迁房外,77号院还有一批商品房用做销售。购房者们大多于2007年到2009年之间与恒远公司以支付30%-100%购房款的方式签订了《投资协议》,2011年9月30日,恒远公司才真正拿到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陆续与购房者就《投资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了《购房确认书》。但是开发商的交房时间一拖又是将近5年。

2007年,恒远公司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商品房预售,购房者们大多以2万左右的价格签订了投资协议,据购房者回忆,“在北二环边上,当时77号院的房子比周边的都要贵”。

链家官网搜索结果显示,现在安德路77号院周围的小区一套二手房的单价普遍在8万左右,单价10万的二手房也不在少数,房价十年内涨了5倍。“开发商如果现在把房子卖给别人,赚得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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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无门的交易

安德路77号院的危改项目原计划建设3栋楼,1号楼共计90套房,其中70套为回迁房,20套为商品房;2号楼共计70套房,均为商品房。目前1号楼、2号楼已经建设完成,但是仍无法回迁,3号楼至今未动工。“2011年10月9日晚上,邻居打电话说我的房被推了。我们去派出所报案,但听说路边监控坏了,开发商说是不小心推倒的。”回迁户王大爷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无奈之下,他于10月28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危改小区拆迁安置合同》,同样按计划回迁3号楼的,共有十余户。合同第八条注明:拆迁人应当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代为办理的住宅交付被拆迁人使用。

但就77号院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已经建好的1号楼、2号楼之外,3号楼至今没有动工的迹象。承建商工作人员说,“二期工程(3号楼)的项目还没有拿到政府批复。”

而购房者们的故事似乎更加复杂。在恒远公司还未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与其签订了投资协议。后恒远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确认书》第一条注明:双方一致确认,《投资协议》系乙方(恒远公司)在尚未取得“安德路77号项目”预售资质时,甲方(购房者)为确保可以成功购买乙方所开发的房屋之背景下自愿签署的协议。

而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这也为购房者维权埋下了隐患。

2015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的一份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购房者高某于2009年5月27日与恒远公司签署了购房合同,因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将其诉至法院,恒远公司在反诉中称,“我公司与高某签订的《西城区安德路危改小区购房合同》应属无效。因为该协议是在高某明知我公司在没有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愿与我公司签署的。”

事情远不止拖延交房这么简单。“2007年我和恒远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每平米1.9万,支付了30%的房款。2012年12月22日签订购房确认书的时候,开发商说原定的房间是留给回迁户的,最后把我们原来1号楼的两套房子换到了2号楼。”据购房者汤某回忆,“大概是2008年,开发商联系我说马上要交房了,让我准备尾款。”为此汤某以1.3万/平方米左右的价格卖掉了位于南二环天天家园的房子,“后来这个房子迟迟不能交房,业主都联系上一起维权,才知道和别人重了。”现在汤某每个月花4000元租房住。

记者致电同样购买2号楼这两套房的崔某,得知其已经在2011年12月22日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二人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当时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保证我们两个人以后都会有房子。他们说现在没办法起草(换房)协议,有些人等不了了已经不要了,确认房源以后会给我们安排。”汤某回忆,当时跟他们谈的是恒远公司的律师姜某,“姜律师说会和开发商沟通,他说肯定会有房子,因为有一些是没有预售的,还有一些人已经要退房了。”

记者多次致电律师姜某,均未得到回应。汤某二人在遭遇一房两卖后,选择了相信开发商。口头承诺的结果是,至今他们谁也没有拿到房。

期间,购房者和回迁户不断向西城区房管局、住建委,北京市房管局、住建委等部门申诉,希望拿回自己的房。“我们申诉了三年。”回迁户韩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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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无门的交易

安德路77号院的危改项目原计划建设3栋楼,1号楼共计90套房,其中70套为回迁房,20套为商品房;2号楼共计70套房,均为商品房。目前1号楼、2号楼已经建设完成,但是仍无法回迁,3号楼至今未动工。“2011年10月9日晚上,邻居打电话说我的房被推了。我们去派出所报案,但听说路边监控坏了,开发商说是不小心推倒的。”回迁户王大爷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无奈之下,他于10月28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危改小区拆迁安置合同》,同样按计划回迁3号楼的,共有十余户。合同第八条注明:拆迁人应当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代为办理的住宅交付被拆迁人使用。

但就77号院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已经建好的1号楼、2号楼之外,3号楼至今没有动工的迹象。承建商工作人员说,“二期工程(3号楼)的项目还没有拿到政府批复。”

而购房者们的故事似乎更加复杂。在恒远公司还未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与其签订了投资协议。后恒远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确认书》第一条注明:双方一致确认,《投资协议》系乙方(恒远公司)在尚未取得“安德路77号项目”预售资质时,甲方(购房者)为确保可以成功购买乙方所开发的房屋之背景下自愿签署的协议。

而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这也为购房者维权埋下了隐患。

2015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的一份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购房者高某于2009年5月27日与恒远公司签署了购房合同,因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将其诉至法院,恒远公司在反诉中称,“我公司与高某签订的《西城区安德路危改小区购房合同》应属无效。因为该协议是在高某明知我公司在没有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以及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愿与我公司签署的。”

事情远不止拖延交房这么简单。“2007年我和恒远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每平米1.9万,支付了30%的房款。2012年12月22日签订购房确认书的时候,开发商说原定的房间是留给回迁户的,最后把我们原来1号楼的两套房子换到了2号楼。”据购房者汤某回忆,“大概是2008年,开发商联系我说马上要交房了,让我准备尾款。”为此汤某以1.3万/平方米左右的价格卖掉了位于南二环天天家园的房子,“后来这个房子迟迟不能交房,业主都联系上一起维权,才知道和别人重了。”现在汤某每个月花4000元租房住。

记者致电同样购买2号楼这两套房的崔某,得知其已经在2011年12月22日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二人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当时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保证我们两个人以后都会有房子。他们说现在没办法起草(换房)协议,有些人等不了了已经不要了,确认房源以后会给我们安排。”汤某回忆,当时跟他们谈的是恒远公司的律师姜某,“姜律师说会和开发商沟通,他说肯定会有房子,因为有一些是没有预售的,还有一些人已经要退房了。”

记者多次致电律师姜某,均未得到回应。汤某二人在遭遇一房两卖后,选择了相信开发商。口头承诺的结果是,至今他们谁也没有拿到房。

期间,购房者和回迁户不断向西城区房管局、住建委,北京市房管局、住建委等部门申诉,希望拿回自己的房。“我们申诉了三年。”回迁户韩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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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的开发商

据了解,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的公司。记者多次尝试就安德路77号院的相关情况对其进行采访未果。

根据2002年8月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恒远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2005年1月2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恒远公司以住宅用地730元/平方米、地下车库用地244元/平方米,总计975万元的价格获得了西城区安德路77号独立宗地的使用权。

根据工商登记记录,2006年3月24日,以恒远公司原董事长端华亭为代表的5位公司股东与北京瀚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800万元及480平方米住房向北京瀚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了恒远公司100%股权,恒远公司的法人代表变为王希岩。2015年6月15日,张辉成为恒远公司新一任法人代表,王希岩任总经理。

恒远公司于2007年拿到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注明,由西城区建设拆迁所实施拆迁,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并发布了拆迁公告。然而,直到目前,安德路77号院仍有20户没有进行拆迁,当年开发商的拆迁负责人也已离职并拒绝谈论相关内容。

记者就此致电西城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没拆肯定是办了续期的,具体这个事情当年不是我经手,不是特别清楚。”

2012年10月9日,西城区房管局针对购房者的信访答复事项意见中提到,北京市住建委于2011年10月24日和11月1日将77号院项目的92套预售住宅进行了行政限制。

据了解,因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同年11月24日,1号楼预售范围内的20套住宅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并冻结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无法进行网签。

就在近期,西城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与5位回迁户代表就回迁问题进行了对话,开发商的主要负责人均未到场。

上述西城房管局相关人员认为,房管局起到的是监管作用,“而拆迁需要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三方的批复,我们组织各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上报区政府等批复,然后再确定是不是要立项。我们也去法院调查过,他(恒远公司)涉诉案件应该有四五十起。区政府已经在研究了”。

另外,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4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恒远公司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目前,王希岩及其销售均已联系不上,“怎么找?现在谁都找不到他们。”承建商工作人员说。

来源: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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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的开发商

据了解,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的公司。记者多次尝试就安德路77号院的相关情况对其进行采访未果。

根据2002年8月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恒远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2005年1月2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恒远公司以住宅用地730元/平方米、地下车库用地244元/平方米,总计975万元的价格获得了西城区安德路77号独立宗地的使用权。

根据工商登记记录,2006年3月24日,以恒远公司原董事长端华亭为代表的5位公司股东与北京瀚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800万元及480平方米住房向北京瀚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了恒远公司100%股权,恒远公司的法人代表变为王希岩。2015年6月15日,张辉成为恒远公司新一任法人代表,王希岩任总经理。

恒远公司于2007年拿到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注明,由西城区建设拆迁所实施拆迁,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并发布了拆迁公告。然而,直到目前,安德路77号院仍有20户没有进行拆迁,当年开发商的拆迁负责人也已离职并拒绝谈论相关内容。

记者就此致电西城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没拆肯定是办了续期的,具体这个事情当年不是我经手,不是特别清楚。”

2012年10月9日,西城区房管局针对购房者的信访答复事项意见中提到,北京市住建委于2011年10月24日和11月1日将77号院项目的92套预售住宅进行了行政限制。

据了解,因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同年11月24日,1号楼预售范围内的20套住宅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封,并冻结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无法进行网签。

就在近期,西城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与5位回迁户代表就回迁问题进行了对话,开发商的主要负责人均未到场。

上述西城房管局相关人员认为,房管局起到的是监管作用,“而拆迁需要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三方的批复,我们组织各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上报区政府等批复,然后再确定是不是要立项。我们也去法院调查过,他(恒远公司)涉诉案件应该有四五十起。区政府已经在研究了”。

另外,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4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恒远公司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目前,王希岩及其销售均已联系不上,“怎么找?现在谁都找不到他们。”承建商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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